中盛光电获得瑞士洛桑市达50兆瓦的光伏组件订单
线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最成功做法是关系型贷款,直接到企业家的家中了解情况,以决定是否放贷。
但事实上,并没有人将支付宝、微信支付中的资金看作央行数字货币。例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就还没有接入中国央行支付系统。
虽然最终稿做了删除,但数字美元偶露峥嵘,令人惊艳。但这些负债不是CBDC,因为最终用户不具有对中央银行的债权。英格兰银行副行长本·布劳德本特(Ben Broadbent)最早表达了这样的担忧。同样的观点也出现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数字日元报告。Libra等全球稳定币以及其他国家正在研发的央行数字货币,使美国开始警惕新型货币技术对美元地位的挑战。
数字欧元可以与欧元的其他形式(如钞票、中央银行储备和商业银行存款)同等程度地兑换。若此,可变的数字货币利率将成为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选项。于是,那些弱小国家对国际秩序无发言权,而那些军事强大的国家都把武力执行合约,武力保护产权看成是债权国的一种权利。
同时也约定,如果清廷在3年内全数付清,利息可免除。三,这些外债条款是当时国内金融市场难以提供的,帮助延长清朝气数,因为如果当时借不到这些钱,清朝可能被迫割让更多领土给日本和西方列强,中国历史可能不同。按照香港岭南大学刘光临教授的估算,19世纪末中国总税负约占国民总收入的3.2%。此后,英国与西班牙军队撤回,但法国则一直占领到1867年。
由此,这些外债使清朝难以翻身。比如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之中和之后的年份里,清朝还是年年有财政盈余,而不是最大化投资发展,甚至借钱强化国力。
1895年《马关条约》要求中国给日本2.3亿两赔款,分8年付清,第一次是签约后6个月内。于是,清廷从1865年开始涉足外债,加上1894年甲午战争借款、1895年《马关条约》和《辽南条约》给日本2.3亿两银子的赔款所引发的一系列借款,等等,到1898年底清政府共借外债3.5亿余两。第二笔是清廷与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签订的《英德借款合同——1896年五厘金债合同》,期限36年但年息5%,金额1亿余两银,支付日本的第二期赔款和第三期利息。这就是为什么主权债不好处理,一旦债务国要违约,你没有办法去应对,这一点是你今天投资主权债时必须记住的。
在过去,如果是个人借贷,那么,债务方把土地、房屋甚至把妻子或儿女做抵押,一旦破产违约,土地房产或者妻女就被债权人接手。而对于国内老百姓来说,反正这些海关税收不是当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在手资产,没有了也没关系。可是,到1898年2月底,诏信股份的购买者渺渺无几,全国订购量不到1000万两。可是,当债权方是外国人或外国机构,而债务方是主权国家时,以上谈到的任何一种坏债处置方式在今天的世界上都行不通,因为主权债违约时,投资者不能去接管债务国,将其变为自己的殖民地,也不能将债务国的总统、总理和国王进行重组换人,发债国会受到主权的保护。
完全靠存钱来防患未然,国内公债市场就不可能发展,政府负债的容量也不会大。也就是,如果那些战争赔款和债务是导致清朝灭亡的直接原因的话,那主要还是清廷融资能力太低、缺乏国债智慧所致。
而如果拿未来的税收作为国债抵押品呢?理论上可以接受,但问题是清廷从来没有一份财政入出的账簿,现在我们用到的清代岁入、岁出数据都是历史学者重新估算的,不是当时官方部门系统记录的,所以,对于外国银行和投资者来说,以一般财政收入做抵押也难以接受,他们看不懂、也难以信,怎么能知道这些税收不会被派作它用呢? 最后,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是由海关关税做抵押,并由英国人赫德做海关署长,由他监督执行海关税收,这样,外国银行能信得过。国债不是公司债 你可能会问,中国不是历来就有民间借贷市场,为什么政府不能像企业和老百姓那样去借呢? 没有那么简单,关键是朝廷、国家很特殊。
如果朝廷负债,那就更加负面了,会被看成是朝代即将终结的标志。本文为《陈志武教授的金融课》讲座文本 进入 陈志武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晚清国债 。那么,这些负债和财政危机到底有多严重呢?跟今天的各项指标比又如何样呢? 按照陈锋先生的估算,1902年后,清政府每年要为债务支付4700万两银子,这相当于1903年财政收入的44.7%(那年财政收入为10492万两)。今日要点一,晚清比晚明幸运,至少从1865年开始朝廷可以通过外国银行借债。但,从哪里借到这笔钱呢?从1896到1897年,多位大臣与英法、俄德的不同银行谈判交涉,结果因为借款条件太苛刻而宣布都不借,改为向国内发行名叫诏信股份的国债,这也是中国第一次向内发行的现代政府债券,期限20年,年息5%,目的是融资1亿两库平银。最近一些研究发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管理层侵吞公司有形资产,是绝对不可接受的,这牵涉到财产问题。
比如,对于企业债,如果债务公司资不抵债、还不起钱,那么,可以进入破产程序,要么由债主把公司接过去,公司归债主。可是,外债不如内债灵活,清廷无法通过通胀减债,而且条件苛刻。
比如说,如果你把公司一幢楼据为己有,那是谁都看得到的,绝对不接受。最后,1898年3月初,清廷跟汇丰银行、德华银行签订英德续借款合同,又借款1亿两,期限45年,年息4.5%,还是以海关关税为抵押。
在以前的基于炮舰的世界秩序下,被普遍认可的一种执行跨国债权、保护海外产权的方式是使用武力,以强制性武力去讨债被认为是合法行为。后来的庚子赔款又是4.5亿两,因此,到1902年,清廷国债余额接近7.5亿两银子
而中国有7年绿色信贷的数据,且数据显示绿色信贷违约率只有0.4%,其它信贷的违约率是1.8%。HSBC等金融机构也就高碳资产的敞口进行了披露。Norges Bank管理1万多亿美元资产,在绿色主权投资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他们不仅选择ESG表现良好的公司,也选择ESG中等的公司,在投资后要求被投企业提高ESG表现——如果未来不优化表现,将会采取相应措施。据荷兰央行测算,11%的银行资产将面临较大的气候风险。
这样的话,整体风险权重保持不变。国外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披露碳足迹的标准。
过去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环境相关的信息,主要是披露绿色信贷、企业对于气候环境的贡献等,但碳排放等负面信息没有披露。一些国家的央行已经从宏观层面对碳相关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进行了测算。
信息披露对银行来讲是很大的挑战。二是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在2020年9月发布了有关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的两份重要文件——《环境风险分析综述》和《ERA方法案例集》,总结了全球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已经研发出来的模型方法,有些内容非常详细和实用,便于机构测算高碳等敏感行业的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测算其在这些领域中的投资,未来不良贷款率上升和投资估值下降的幅度。目前,国内只披露绿色资产,没有披露高碳资产。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牵头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指出,在今后30年,中国若要接近实现净零排放,需要低碳投资138万亿元。NGFS已经提供方法,接下来国内需要进行更多推广和能力建设工作。
未来将有大批地区,不仅要发展绿色建筑,还将发展零碳建筑。由此来看,碳市场所能发挥的作用远远超出了被覆盖企业的范围,我们应该充分考虑碳价的定价有效性及其对整个市场中所有行业的投资引导作用。
第二,交通运输电气化。虽然人民银行牵头修订的新版《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征求意见稿)已经剔除了清洁煤炭技术等化石能源相关的高碳项目,但其他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包括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还没有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监管部门应该强制要求停止在海外投资新建煤电项目。纳入抵押品范围后,表现较好、持有高质量绿色资产的银行可以向央行借到便宜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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